關于做好2014級新生調整專業工作的通知
09月03日 編輯:航空工程學院
?
關于做好2014級新生調整專業工作的通知
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通知精神,本著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結合我校實際,現將2014級學生轉專業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得申請轉專業
1、跨學歷層次的不能互轉專業;
2、文、理科考生只能轉到相應的文、理科或文、理科兼收專業,不能跨科類調整;
3、藝術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不能互轉專業;
4、師范類專業與非師范類專業不能互轉專業;
5、專升本學生不予辦理轉專業;
6、中華路校區專業與文明大道校區的專業不能互轉專業。
二、轉專業的程序
1、學生本人申請(大學期間只能調一次專業),填寫轉專業申請表,轉出分院和轉入分院同意。
2、教務處審批上報。
3、省教育廳批準。
三、時間安排
1、9月3日-4日中午12:00:各分院通知有意調整專業的學生寫出書面申請書,并填寫《轉專業申請表》。
2、9月4日:各分院填寫《轉專業學生匯總表》,并將該表連同電子版下午16:00前交教務處(確保轉專業學生信息準確)。同時,各分院負責將本院轉出學生申請書、《轉專業申請表》及匯總表(含電子版)移交至相應轉入的分院,由轉入分院審核、簽署意見。
3、9月5日:各分院將轉入本院的學生申請書、簽署意見后的《轉專業申請表》及轉入本院學生情況匯總表(含電子版)下午16:00前交教務處,由教務處審批。
4、9月6-7日對轉專業學生調宿舍。
5、9月9日上午調入新班,9月15日開始上課。
6、9月10-13日中午發放教材,具體時間以教材科通知為準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分院現有各專業至少要保留一個班的人數,且轉專業人數控制在5%以內。
2、各分院要高度重視,認真做好轉出、轉入學生的思想工作,確保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。
人文管理學院教務處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